进入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各相关部门(海关、国检、环保、港口等)给予园区和各项优惠待遇,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 对落户在园区内的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份,经地方财政部门批准后,全额补贴给企业。
2、 三年内,园区中的生产加工型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经地方财政部门批准后,最多可按实际缴纳税款的25%补贴给企业。
3、 园区内单一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如果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可免征增值税。
4、 园区内外商投资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头二年免征、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
5、 除上述条款外,园区另外争取到的税费优惠,由园区管委会根据入园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分别进行奖励或补贴。
6、 涉及上述条款中补贴给企业的资金,统一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结算,并统一由园区管委会办理。
7、 入园企业自式开办之日起二年内,全额减免工商管理费。
宁波是中国第二大港口城市,宁波港是国际深水中转港之一,处于大陆沿海与长江黄金水道"T" 型航线汇点,扇面连接世界各大港口。港口岸线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具有水深、流顺、不冻、腹地开阔等优点。2000年,宁波港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1亿吨,成为继上海、广州之后我国大陆第三个亿吨大港。进入新世纪后,宁波港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2003年港口吞吐量达到1。85亿吨,净增3200万吨,货物吞吐量连续4年列大陆港口第二位,列世界列世界各大港口第六位.。目前,宁波港与96个国家和地区的56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宁波港集装箱运输现有国际航线22条,月航班平均460班以上,集装箱运输增幅连续5年保持了高位增长,增幅居全国沿海港口第一,而进口可利用废物占有相当的比例。现代化码头可以靠泊世界最先进的巴拿马超大型第六代集装箱货轮,宁波港已形成覆盖全球集装箱运输网络。园区企业到港口货柜自动转关后,由园区的海关、国检监管车队直接从港口运至园区监管区,极大地方便客户的报关,有利于加快通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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