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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在大连开发区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先进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三年减按1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产品出口企业,减免企业所提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普通货物,税率为17%。
2、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业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退税制。具体退税率为:(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1)退税率 17%: 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采矿用机械、程控电话、电报交换机、光通讯设备、医疗仪器及器械、铁道机车、重量≤10公斤的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航空航天器、金属冶炼设备、印刷电路
(2)退税率 17%: 部分机械设备、点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服装、纺织原料及制品、手表、靴鞋、陶瓷、钢材及制品、水泥、有机、无机化学原料、涂料、染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农业机械、部分农产品、以部份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
(3)退税率 11%: 汽油、未段轧锌,2003年12月31日前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货物
(4)退税率 8%: 钼矿砂及其精矿、黄磷、其他磷、未段轧镍、锰铁、硅铁、硅锰铁、铬铁、未锻轧铝
(5)退税率 5%: 焦炭或半焦炭、炼焦烟煤、未段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轻重烧镁、其他矿产品、天然冻石、滑石、萤石、长石、白流石等、天然硫酸钡、天然碳酸钡、肼、胲及其无机盐,其他金属氧化物等、金属酸盐及过金属酸盐、碳化物、部分农产品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地方所得税]
税率3%,从获利年度起免征7年。
[再投资退税]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期限不少于5年,退还再投资额已缴税款的40%,再投资于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款。
[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3%
2.金融保险业 服务业(代理 旅店 饮食 旅游 仓储 租赁 广告),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5%
3.娱乐业20%
[消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 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消费税。具体 税率:
烟:甲类卷烟45% 乙类卷烟 雪茄40% 烟丝30%
酒:粮食白酒25% 薯类白酒15% 黄酒240元/吨 啤酒220元/吨 其他酒10% 酒精5%
化妆品:30%
护肤护发用品:17%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
小汽车:3% 5%(1.0-2.2升)、8%(2.2升以上)
[房产税]
新建或新购置房产价值的70%的1.2%,按年计征,分两次(每半年一次)缴纳。
[土地使用税]
现在只有内资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税率为:工业用地1元/平方米/年,商业用地1.50元/平方米/年。
外资企业适用土地使用费,但现在缓征。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征收,即: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具体如下: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契 税]
生产用土地及房屋受让税率均为4%,个人受让居住房屋税率为1.5%
[利润汇出税]
免征
[个人所得税]
税率5~45%
中国员工扣除1,200元/月,外国员工扣除4,000元/月后征收
纳税所得额 税率
~ 500元 5%
500 ~ 2,000元 10%
2,000 ~ 5,000元 15%
5,000 ~ 20,000元 20%
20,000 ~ 40,000元 25%
40,000 ~ 60,000元 30%
60,000 ~ 80,000元 35%
80,000 ~100,000元 40%
100,000~ 45%
[印花税]
项目范围税率: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03%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 05%贴花(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03%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0.1%贴花。税额不足一元按一元贴花(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05%贴花(立合同人)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每吨0.60元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立合同人)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立合同人)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0.03%贴花(立合同人)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03%贴花(立合同人)
[车船使用税]
13座以下汽车300元/年
14座以上汽车320元/年
载重汽车60元/吨(按净吨位)
[自用进口设备免税范围]
对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但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的进口设备免税采取先征后退的政策。经确认100%出口后分5年每年按20%退回。
[折 旧]
大连开发区企业可按国家规定最短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0年
2)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3)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用设备及器具、工具、家具等,经批准在上述规定的最短折旧年限的基础上,在10~20%的幅度内继续缩短折旧年限。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
1.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规定》适用于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3.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4.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具体扣除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再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确定。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以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
注:以上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请参考相应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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